热烈祝贺郑州中海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申请顺利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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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海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申请顺利批复
2017年1月11日,我司《郑州中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钢橡耐磨复合管道、10万平方米耐磨橡胶板、3万台(套)其他型式补偿器、200台(套)环保设施及100台(套)浮选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获得郑州市环保局批复!
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防治污染的设施需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郑州中海威于2014年底项目开工建设,从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均严格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设计阶段我司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郑州市环保局2015年12月审查报告书并批复同意本项目进行试生产,并指定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测站对试生产期间的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测;2016年底,经我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由郑州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检查并对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审查后,确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期,我司提请郑州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2017年1月11日,郑州市环保局正式下达批复文件。
郑州市环保局在本批复文件中确认我司产排污和环保设施达到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标准,并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7623-2011)限值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等相关标准,通过审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项监测数值,计算得出本项目排放符合总量批复要求,批准我公司自本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撰稿:尹灯普
2017-1-12